“控球后卫,3号,来自乔治城大学,身高6尺的艾伦.艾弗森!”当时他就是这么出场的。
1996年11月,nba后卫线的一场新的革命。和斯蒂芬.马布里争夺状元秀——而不是科比.布莱恩特——这今天看起来有点奇怪。
不久,在最佳新秀的颁奖仪式上又有人心中不爽,这次是因为科比.布莱恩特。因为最佳新秀不是他
1997年一场对公牛的比赛,艾伦.艾弗森又结结实实地忽悠了乔丹一把,虽然他一生也就此一次,但第二天全世界都在练习他这个动作。
街球出身的他经过大学篮球的锤炼,将街球和经院篮球结合得还算不错。除了被一个诟病的“独”。当时,他,斯塔克豪斯,威瑟斯庞——对,就是后来火箭队的威瑟斯庞——为了争夺球队老大的位置争风吃醋。他们每个人都是自己拿球单挑,实在不行了拖到24秒的最后一秒把球扔给对方,对方没办法,只好仓促出手——自然投不进——然后赛后拿出技术统计说:“看,你们也不怎么样。”他们彼此都是这么干的。
后来,艾弗森掌控了主动,挤走了斯塔克豪斯和威瑟斯庞,他成为76人队的唯一领袖。他也越来越独,43%的球权,我的上帝,如果数字没错的话,意味着剩下11个人分享57%的球权。难怪乔丹当时问别人:“我当时也像他这么独吗?”那人说:“哦,不,你比他还独。”不过得分也越来越高,很快跻身第一线明星的行列。不久,来了一个叫休斯的年轻人,又和艾弗森卯上,最后艾弗森干脆把他也挤走。他仍然是费城唯一的明星。
拉里..布朗并不适合艾弗森,虽然他们的私人关系也是起起伏伏。事实上,艾弗森并不适合任何一个教练。他说:“我能理解教练的无私打法,但到了场上,我就忍受不了带球杀入内线的冲动。”就是这样。因此他永远是一个人在战斗。
他靠晃左切右的crossover(交叉运球过人)让人耳目一新,一时间晃遍了联盟所有顶级后卫。带动了nba后卫线的一场革命,也开创了所有矮个子后卫痴迷于华丽突破的时代。他的确做的如此华丽而且快速以致人们并不愿意承认他的那个动作其实是走步的。不过他也像大部分街球手一样,在超凡脱俗的右手运球背后是非常平庸的左手运球技术。是的,你几乎看不见艾弗森晃右切左并且一突到底的风采,左翼突破速度并不是那么快的他一般是采用拉开距离之后的急停跳投。他曾经说:如果有一天他不能再突破了,他就要像杜马斯那样。实事证明,他不可能容忍等待接球跳投的工作,他要主宰篮球,而且他也不够精准。他可能比较像枪手皮特。
他仍旧是如此杰出,以他的身体条件拿下4度得分王如果不能让你敬佩的话,那么他一次次将自己据说不足180公分的身躯扔进nba内线,然后带着11处伤杀出重围——不管他是出于疯狂的本能还是一种敬业精神——至少是一种值得赞许的勇气。
但我不想过于煽情地称赞他,因为他如此伟大以致今天的篮球观不可能跟他没有关系,一个大个子越打越外面,小个子越冲越里面的篮球观。不敢说这是艾弗森一个人的错,但他的影响是值得注意的。我不知道历史会怎么评价他对篮球的影响。就像历史评价乔丹是最伟大球员的同时,也认为他将nba开创了一个彻底的庸俗的明星战术的历史。
我认为他是Dr。J在费城的唯一继承者,如果不算巴克利的话。他是费城不可遗漏的一段故事。他确实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篮球,他将街球快速华丽的风格带入了实战并且获得了最近的一次成功,变革了篮球的技战术理念。也促使更多的教练在研究一种适合这种风格的战术理论——虽然至今没有成功。
对于一般球迷而言,当我们在街边的篮球场上看到一个家伙耍出一次漂亮的crossover(交叉运球过人)之后,我们会笑着说:“oh!Iverson。”而不是“wade!”或者“kobe”,虽然极其偶尔的时候,某些老球迷可能会半认真半装B地喊:“oh,Tim!”。总之,他不需要变成乔丹或者杜马斯。他已经有自己的代号╃→AI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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